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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东大河高平市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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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河高平市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C-JC-2023-075)


项目所在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大河高平市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659001)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3]3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平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1)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护岸工程4.742km,其中左岸2.243km,右岸2.499km。(2)东大河高平市23+500~41+950(明东河至南召河汇入口)段河道整治,长18.45km。(3)新建入河口护岸工程3处。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服务

2.3 建设地点:高平市陈区镇、米山镇。

2.4  服务期限:勘察阶段:20日历天,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任务。设计阶段:具备设计条件后,初步设计(含设计方案、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规程要求

2.6 项目总投资:3893.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设总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设总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7.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7.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日23:00 至2024年1月7日2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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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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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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