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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土流失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1-0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3)16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新增投资和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土流失监测服务;

2.2项目地点:永发乡、鹤立镇、吉祥乡;

2.3项目规模:改造干、支渠 11 条,改造长度103.59公里;沟道清淤防护工程共9条,改造长度50.40 公里;灌排渠系共布置建筑物185座,全部为新建;新建管理站房3处,救

生踏步 83 处,防护栏杆20.922 公里,警示牌456处,里程桩 86处,总干渠渠首至解放桥处右堤设置混凝土路面21.808 公里,北干渠新建段右堤设置砂石路面23.806公里,以及信息化工程;增加渠首和汤原干渠城区段文化建设2处;

2.4招标范围:完成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土流失监测相关工作;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

2.6技术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4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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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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