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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押运及寄库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2024-01-03

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押运及寄库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押运及寄库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押运及寄库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SDXSJ23-1242

  三、项目概况:为济南市区(天桥、市中、历下、槐荫、历城、长清)79处网点押运;平阴、济阳、商河、章丘(74处网点)共14条押运线路;商河、济阳、章丘、平阴74处金融营业网点寄库。服务期2年。详细情况如下: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济南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押运及寄库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保安公司需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且在有效期内;

  3.在济南市(市区、济阳、章丘、平阴)具有自有或合法使用权的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正在运营的业务库(含清分场地);

  4.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押运及寄库服务的案例;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无论任何品目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黑名单处理;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投标人签订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16:30时截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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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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