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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汤原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1-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汤原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3)2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汤原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汤原县永发乡南华村;

2.3建设规模:格田平整56.18hm2,300U型槽硬化田埂4015m;渠道衬砌2841m;建筑物14座;机耕路2条,共1716m;生产路1条,共710m;

2.4招标范围:完成2023年汤原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服务和平行检测;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05日,总工期366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73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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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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