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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文化西路、北三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04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文化西路、北三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文化西路、北三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人民政府文化西路、北三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JSGCGK-2024-001

2.3 投资金额:约900.548152万元

2.4 项目概况:文化西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原人行道地砖、路沿石、基层拆除;人行道块料铺设9615.79平方米,盲道块料铺设526.13平方米,基础垫层及其配套设施。北三环人行道提升工程项目原人行道地砖、路沿石、基层拆除;人行道块料铺设19817.8平方米,盲道块料铺设1747.2平方米,基础垫层及其配套设施。

2.5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6 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

第一、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文化西路人行道改建工程项目原人行道地砖、路沿石、基层拆除;人行道块料铺设9615.79平方米,盲道块料铺设526.13平方米,基础垫层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标段:北三环人行道提升工程项目原人行道地砖、路沿石、基层拆除;人行道块料铺设19817.8平方米,盲道块料铺设1747.2平方米,基础垫层及其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5、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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