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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7-08-03

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3

招标公告

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7-33-zb1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东工管【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东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3建设规模:青海省民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等。
2.4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县马场垣乡马聚垣村。
2.5项目建设期:2017年8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四年(2013年-2016年)具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规模的厂房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有效业绩指以生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资格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三证必须齐全,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专业要求是建筑工程专业;同时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本单位职工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3投标人须具备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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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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