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HGCBGXZX-ZX-GCFW-0003
海油工程-智能制造/特种设备-M74工程施工服务-机加工年度协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 1 | 2024-HGCBGXZX-ZX-GCFW-0003/01 | 海油工程-智能制造/特种设备-M74工程施工服务-机加工年度协议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海油工程-智能制造/特种设备-M74工程施工服务-机加工年度协议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及特种设备分公司机加工年度协议。
天津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 2.QHSE资质证书: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QHSE资质证书》。 (2)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尚未取得该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如中标,需在招标人首个下达工作指令前的30日内办理完成《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QHSE资质证书》,取得该证书后才可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如不能提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机加工服务验收业绩(合同数量不限)。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3)服务验收证明或购销单或交接单需有甲方签字并体现:合同号/料单号、签署/接收时间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投标时应详细提供满足该工作要求的组织机构;并提供项目经理信息及其简历(需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本项目所任岗位等),并且提供相应的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安全监督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信息。乙方应关注在甲方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员工的工资、休假、心理健康等,如出现拖欠工资导致的员工上访现象,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执行,并停止工程付款。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01-05 到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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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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