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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4-01-05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已由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字【2023】308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建设地点:广河经济开发区

4、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

5、概算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9994.56万元,其中:工程费8262.57万元。

6、建设规模:新建调节池1座、事故池1座、二沉池及配水集泥井1座、二沉池2座,高效沉淀池、巴氏计量槽及尾水泵房、加氯间、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废料暂存间各1座;改造生物池2座、D型滤池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0m³/d。

7、招标范围:根据广发改字【2023】308号文件批准建设范围内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

8、设计周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职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配备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工程建设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将《工程建设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 送到评标委员会。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5日20:00时至2024年1月10日2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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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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