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分公司机关大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024-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分公司机关大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需采购一家施工单位为宁河区分公司大楼玻璃幕墙维修服务,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分公司机关大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5.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承揽过且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玻璃幕墙维修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6.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0、2021、2022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2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8 日09时00分到2024年1 月16 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上传报名资料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审核→线下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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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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