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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024-01-12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XMTZB2303F-589(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MTZB2303F-589(F)】,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项目资金为(成本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关于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的通知》(晋环发250号)等规定,需对我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及周边村庄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2.2采购范围:根据现有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等技术基础资料,对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矿井水处理水、生活污水(含风井)处理水、锅炉、选煤厂粉尘监测、厂界噪声(含风井)、无组织粉尘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比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及环境质量地下水监测等,按污染物监测标准和方法、频率要求,对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出具加盖CMA标志和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报告结果负责。(附监测点位、项目、频次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监测机构按照提供的监测项目清单,负责现场样品采集、样品流转、分析监测、编写监测报告等检测活动,并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监测报告,加盖CMA标志和检验检测专用章,执行标准按自行监测方案执行,若无标准的按实测值报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污染物排放监测相关资质(CMA)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为准);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具备高级环保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2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15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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