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青原区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研学馆设计采购设计施工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3-10-04D-2024-D-E00948,采购人为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青原数字经济产业园新能源研学馆展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软硬件综合配置等工作。项目位于江西省青原区青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心大楼副楼左二楼,总建设面积约320㎡。
1.2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人民币10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选人。
1.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具体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1月30日。
1.4采购范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研学馆设计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研学体验设备装置、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安装、运输、调试和质保;工程由装修、设备安装组成;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1.5 验收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满足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标准验收,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给采购人。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2应答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3 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应答人应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单位);
(c)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应答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应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应答。
(k)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m)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n)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o)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p)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需填写《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其它资格要求:
(1)2018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应答人至少完成1项智能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附件,验收单等,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将参照相关法条进行处理)。
(2)应答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所应答项目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资格和人员要求。
(3)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应答人需同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之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7:30。
3.2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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