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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2×350MW超临界机组技术监督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4-01-15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2×350MW超临界机组技术监督服务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2×350MW超临界机组技术监督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2×350MW超临界机组技术监督服务

1.2 采购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监督标准、规范、已发布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专业管理规定,完成2024年度电力事业部电厂各专业专项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负责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电厂各专业专项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电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源工程类一级)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具有350MW超临界机组技术监督服务的案例(以2021年1月至今的合同协议书为准,至少提供一项)。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7时30分--2024年1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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