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0-03-33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煤电公司伊敏露天矿皮卡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华能伊敏煤电公司伊敏露天矿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万吨。2.2标段划分:1个标段,伊敏露天矿皮卡车。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伊敏露天矿皮卡车,共计14辆。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2.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生产或销售;
3.2.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具有1份及以上皮卡车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
3.2.2.3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车辆为国家工信部公告平台目录中车型,并注明该车辆公告型号(公告状态为有效)。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日9:00起至2020年4月8日17:00止。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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