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九台电厂灰场维护工程、废弃粉煤灰、石膏及炉渣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01
华能九台电厂灰场维护工程、废弃粉煤灰、石膏及炉渣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332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九台电厂灰场维护工程、废弃粉煤灰、石膏及炉渣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华能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为2×67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厂址位于九台区东南约7.0km,营城镇南偏东4.0km处,距长图线营城火车站约2.5km,距九台火车站约8.0km,西南距石头口门水库约21km。
本工程采用距荒山屯厂址东南方向约4.5km的陈泗海沟作为永久贮灰场。
贮灰方式为干式贮灰,运输方式采用汽车运输。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为2020年06月01日00时00分-2023年05月31日24时59分,拟定总工期1096个日历天。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华能九台电厂灰场维护工程、废弃粉煤灰、石膏及炉渣运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今)应完成过类似运输项目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日9:00起至2020年4月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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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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