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吕四港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石膏销售招标-2020 年 4 月环境公司吕四港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
项目
招标编号:CWEME-HJ202004-LSGSG001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能源
一、项目简介:
吕四港电厂隶属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地处“长三角”负荷中心,位于千
年古镇——南通启东吕四港镇东部。机组容量为 4 台 66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
组,总装机容量 264 万千瓦。4 台机组脱硫、脱硝均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吕四港项目部特许经营。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年产脱硫石膏约 18 万吨。2、石膏基本品质: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 90%、石膏水分不大于 18%、石膏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700ppm。若石膏水分较大,无法直接运输时,招标方可帮助协调储存场地,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自行处理,但须保证及时处置。3、处置期限:2020 年 5 月 21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五年具有不少于 2 个石膏销售或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需提供相关合作委托协议和被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0年 03 月 31 日至 2020 年 04 月 13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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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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