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南沙渔业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GJL-GZ-2024-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农南沙渔业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GJL-GZ-2024-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华农渔业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华农南沙渔业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提升工程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农南沙渔业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农南沙渔业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提升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6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证书),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4)供应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市政工程类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00秒---2024年01月24日17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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