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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招标公告
2020-04-01
(招标编号:CHDTDZ182/17-SG-0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
一、招标条件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目前江东公司2台燃气启动锅炉为双锅筒纵置式D型结构,型号是SZS50-1.5/300-Q,由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造。NOX排放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设计为120mg/Nm3,正常运行时NOX排放量为100mg/Nm3左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82/17-SG-0201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1号、2号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低氮燃烧改造设备、安装(含土建)、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5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3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锅炉改造);投标人改造非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至2019年)应具有至少2台容量为30t/h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或低氮锅炉制造业绩(低氮指NOx排放≦50mg/Nm3)。要求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明示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时间、合同标的、数量、主要参数、盖章签字等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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