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2314611JNF314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1.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项目,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首阳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前重新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由于我矿将进行产能核增,属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了重大变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已重新进行设计并施工,故需我矿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同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并编制评价报告。
2.2 采购范围:根据首阳煤业120万吨产能核增后试运行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及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组会审取得评审意见,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编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通过晋城公司、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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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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