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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天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19
项目公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天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天面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X月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B-10-04E-2024-D-E01314

项目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天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7113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97113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施工工期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天面改造项目  

 1项

1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349711.38元

说明

1.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349711.38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9108.10元,暂列金额:17209.24元)。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存在上述情形,则评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5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供应商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3.8参加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须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

3.9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1本项目只接受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电子系统获取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09时30分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2、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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