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维保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总行行署、中科、景峰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维保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总行行署、中科、景峰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维保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总行行署、中科、景峰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
2.2 磋商内容及范围:为保障中原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拟为总行行署、中科、景峰机房采购基础设施维保服务,具体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1.2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成立之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在以往与其他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
3.1.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5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至少2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六大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农商行)实施的同类型项目(要求为机房整体维保项目或包含UPS或精密空调的设备维保项目,且为总行或地市分行以上中心机房,且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全称、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17时00分。
4.2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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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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