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福建可门电厂1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项目低压电控采购招标公告
2024-01-24

(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78)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可门电厂1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项目低压电控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1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工程建设场地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改造范围包括1号卸船机变频器、整流单元、PLC系统(含所有I/O从站及通讯电缆)、配电及辅助柜、司机室操作台、上位机管理系统、触摸屏系统、电动机、起升开闭减速机等更换,带制动盘弹性联轴器、卷筒联轴器、电机底座和减速机底座也需要重新设计和更换,给料电机变频器、大车行走电机变频器、司机室行走电机变频器升级,就地控制柜操作箱、检修电源箱更换,以及所有限位开关、钢丝绳拉力传感器、料斗称重传感器、风速仪等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主体结构及制动器、卷筒、俯仰机构减速机等保持原有不变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03月15日前,具体按项目部通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QT-07801

低压电控

低压电控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低压电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抓斗卸船机成熟业绩,且必须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电气控制系统成套设备的供货及调试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相应的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或验收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4 11:21到2024-02-0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