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排矸装置的研发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3108323GZF26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中市 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排矸装置的研发及应用项目(招标编号:SXZB-2310 8323GZF261/01),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排矸装置的研发及应用项目。
2.2项目概况:矿井原煤由原煤带式输送机运输至筛分楼,原煤经预先筛分(+100mm)。其中,筛下物经原煤进仓带式输送机运输至原煤仓;筛上物进入人工选煤带式输送机,手选块煤经溜槽进入块煤转载带式输送机,转载至原煤进仓带式输送机,人工选煤带式输送机将剩余矸石,经溜槽进入矸石带式输送机运输至矸石仓。为减少人工劳动强度,推进矿井智能化进程,实现原煤排矸全过程自动化无人值守代替人工手动选煤。决定建设智能排矸装置研发及应用项目。
2.3.招标范围: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智能排矸装置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智能排矸装置的研发及应用。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2.6.服务地点: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要求相符的研发及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智能干选机生产Ⅲ类射线装置的资质,并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和“中国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智能干选机用 X 射线发射箱防爆合格证》及《智能干选机用 X 射线接收箱防爆合格证》。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2024年1月)至少具有智能排矸研发及应用相关业绩1项(业绩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详细服务内容页、付款证明(发票或者对公账户银行回单等其他有效的信息)及相关成果报告等);
3.7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人员,需要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26 17:30至2024-01-31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 17:30至2024-01-31 17:30,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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