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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 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29

(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35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须待句容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取得上级单位备案通过以及投资决策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项目不具备前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临港工业区华电路1号。

2.2 项目规模:4×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2024年4月1日-6月14日,具体施工工期及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旁路低压省煤器系统等设备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至招标方现场。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QT-35401

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

投标方负责句容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包含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旧设备拆除等内容。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空预器旁路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必须包括A级锅炉制造)。

8.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01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省煤器供货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机组容量等级、合同标的内容,业主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9 13:34到2024-02-05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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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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