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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川公司2024年化验室物资定点采购项目公告
2024-01-30

万川公司化验室2024年度物资定点采购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川公司化验室2024年度物资定点采购,比选人为重庆市万州区万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内容:万川公司化验室拟定点采购各种分析试剂、实验器皿及部分器材(目录见方案采购清单)。

2.2供货期限:一年

2.3交货地点:万州区天子路479号,万川公司化验室。

2.4供货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比选范围:定点采购各种分析试剂、实验器皿及部分器材等 ,具体详见方案、比选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关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资质要求:

3.2.1提供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附录应包含甲方所需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2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3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试剂、器皿、耗材应是合格,且符合比选人满足使用的质量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4投标人需承诺在供货期限内,比选人发出采购订单后,需在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送;若采购订单为比选人急需用品,必须在2小时内送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5投标人需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和人员。(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6 投标人需承诺比选人在支付货款前,投标人开具符合比选人报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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