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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消防器材集中采购项目[ZJZB-2024-10658]-磋商公告
2024-01-31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消防器材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消防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ZJZB-2024-10658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简称“采购人”)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用消防器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毒面具、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应急和疏散标志灯具、消防水带等,并提供配送、上门售后服务,项目供货期为3年(预计为2024-2026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一)【交货期限:收到采购人或其分支机构订单之日起15日内交货/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二)采购包/成交单位/份额划分

1.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拟选取2-3供应商,根据实际选取供应商数量,划分成2-3个采购份额,每个采购份额选取1家授予合同供应商,同时各采购份额授予合同供应商之间互为替补。采购份额及替补顺序具体如下:

情形1:选取2家供应商时份额划分

情形2:选取3家供应商时份额划分

份额

机构名称

替补供应商

份额

机构名称

第一替补供应商

第二替补供应商

份额一

广东省分行

份额二授予合同供应商

份额一

佛山分行

份额二授予合同供应商

份额三授予合同供应商

海珠支行

顺德分行

南沙分行

珠海分行

增城分行

江门分行

荔湾支行

中山分行

番禺支行

肇庆分行

越秀支行

云浮分行

白云支行

阳江分行

天河支行

茂名分行

从化支行

湛江分行

开发区分行

份额二

东莞分行

份额一授予合同供应商

份额三授予合同供应商

东山支行

惠州分行

珠江支行

汕头分行

花都分行

揭阳分行

佛山分行

潮州分行

顺德分行

汕尾分行

珠海分行

梅州分行

江门分行

河源分行

中山分行

清远分行

肇庆分行

韶关分行

湛江分行

份额三

广东省分行

份额一授予合同供应商

份额二授予合同供应商

茂名分行

海珠支行

阳江分行

南沙分行

云浮分行

增城分行

份额二

东莞分行

份额一授予合同供应商

荔湾支行

惠州分行

番禺支行

汕头分行

越秀支行

揭阳分行

白云支行

潮州分行

天河支行

汕尾分行

从化支行

河源分行

开发区分行

韶关分行

东山支行

清远分行

花都分行

梅州分行

珠江支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对于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书中标注有“△”号核心产品,供应商须为其制造商。

2.对于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书“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供应商须为其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7.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0.1.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10.2.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11.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2.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2.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安全保卫部、越秀支行、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31日至2024年02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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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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