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吊车等特种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2029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吊车等特种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0124-ZB2029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类型:服务
2.2 招标范围: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内各类机电设备检修、工程等所需吊装,施工及运输等工作所使用吊车、工程机械等的租赁业务。投标人都需保证能够提供招标人对以下所有设备的租赁需求。包含但不仅限于吊车、钩机、铲车等特种车辆的驾驶、指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种类 | 序号 | 型号 |
吊车(T) | 1 | 8 |
2 | 12 | |
3 | 16 | |
4 | 20 | |
5 | 25 | |
6 | 30 | |
7 | 50 | |
8 | 80 | |
9 | 180 | |
10 | 220 | |
11 | 300 | |
装载机 | 12 | 30型 |
钩机 | 13 | 60型(使用炮锤) |
14 | 230型 | |
15 | 360型 | |
平板车(米) | 16 | 9.6 |
17 | 13 | |
拖车 | 18 |
2.4服务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进行履职能力评估,乙方愿意继续服务,双方经评估无异议时延长12个月。
2.5项目地点:广西平果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在公司或法人名下的车辆至少有 8 辆 12T 及以上轮式起重机和 1 辆平板车(9米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所有设备的购买发票或转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2020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人员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配备的驾驶人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验并具备驾驶相应车辆的驾驶证, 提供驾驶证复印件。 |
安全要求 | 投标人要有租赁业绩且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度内(2021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04 16:00——2024-02-13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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