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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140万吨/年催化烟气颗粒物提标改造除雾器招标公告
2020-04-03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委托,对jnrll-2020-03-13(140万吨/年催化烟气颗粒物提标改造)所需除雾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325-4803-2500-B1
2.项目内容:jnrll-2020-03-13(140万吨/年催化烟气颗粒物提标改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除雾器\Φ6000×5000 PR-01/MR02 阻燃PP1.00套包1-除雾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7月31日、济南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所采用的相关专利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且目前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被诉)。如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标人负全责。 2.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投标人须承诺对设备性能指标产生重要影响的材料、结构、设计、噪音等需满足技术文件的5.1基本要求及5.2工艺技术要求,且供货方所提供的主体设备不得外购。 4.该管式除尘除雾器至少有一套在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单元连续运行两年以上且烟气出口颗粒物小于25mg/Nm3(干基)的业绩(再生烟气量不小于250000Nm3湿基);5. 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用户使用报告、技术协议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投标人还需提供用户关于除雾器的运行情况及工艺性能实际指标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4月3日8:00时至2020年4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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