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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象公司2024年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公告
2024-02-18

金象公司2024年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XZB-2024-033)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项目编号:JXZB-2024-033)已批准。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4}22号),2024年3月10日前金象公司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在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备案。

2.2服务内容

(1)根据金象公司生产实际,编制单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凭证,认真审核并编制完成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2)编制单位严格按照化工生产企业技术规范进行编制,保证报告内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2.3 服务范围

金象公司。

2.4 工期要求

中标之日起一年内。

2.5 质量要求

编制单位保证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数据精准,如因报告质量问题造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和处罚的,全部由编制单位承担。

2.6 技术要求

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真实、完整、准确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2.7 建设地点:阳城县北留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相关人员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碳管理师证书或温室气体核查员CCAA证书等;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参与过本区域(晋城市)相关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业绩或碳盘查等相关服务,服务单位必须为山西省范围内有资质单位。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工作。

3.5供应商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3.6 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2月21日17时30分(以平台发布为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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