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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动车段危险废物处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18

(招标编号:XA-XADCD-2024-001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动车段危险废物处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服务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服务周期

使用单位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备注

包件1

危险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HW49-900-041-49

t

30

3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西安动车段

西安动车段

详见招标文件

废油脂包装物、废沾染物、废自喷漆瓶、废检漏测试剂瓶、废清洗剂桶、废油漆桶等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HW49-900-041-49)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招标范围包括:西安动车段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提供《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HW49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报价人自有运输车辆的,须提供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车辆的,须提供与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至少1份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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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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