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已由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发〔2023〕191号)和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康城建建发〔2023〕011号)文件批准,现对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康乐县恒丰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康乐县苏集镇苏集村
4.资金来源:申请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县级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497.9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2133.48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场地内1#、2#、3#、4#原有粮库3036平方米;重建2座原粮库,建筑面积共计2376.50平方米,其中1#原粮库建筑面积 1188.25㎡,地上1层,单跨跨度6m,框架结构;2#原粮库建筑面积1188.25㎡,地上1层,单跨跨度6m,框架结构;新建业务用房593.08平方米、地上2层,单跨跨度7.2m,框架结构;设备用房268.27平方米,地下1层,框架结构,库棚86.25平方米,地上1层,单跨跨度7.2m,钢结构,室外场地硬化面积为55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3盏,及配套机械设备、消防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传送、共享、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
总工期要求:441日历天(含冬休期)
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竣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18:00时至2024年2月23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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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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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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