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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2024-02-20
项目公告


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02178C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17-04A-2024-D-E02178C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0.40万元(含税)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最高限价为70.40万元(含税),其中管网公众责任险最高投标限价为30.50万元(含税);河道公众责任险最高投标限价为8.20万元(含税);水库公众责任险最高投标限价为19.10万元(含税);沟渠及设施公众责任险最高投标限价为12.6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公众责任险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4063公里、沟渠75条、泵站5座、截污设施1座、河道29条、水库14座、山塘1座。(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6.项目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投标人可以是总公司或者是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愿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除总公司授权函外,其他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授权函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或总公司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同一总公司有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2024年2月20日15时30分至 2024年2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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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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