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023)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地处清江左岸,距离宜昌市直线距离约为28km,距隔河岩水库大坝约5.5km,下距长阳县城约3km。上水库位于县城背后鸡公山北约0.5km的黑山埫,下水库为清江干流已建的高坝洲水库,进出水口位于清江左岸龙舟大道。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北省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其中:
上水库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正常蓄水位516.00m,总库容889.39万m3,水库调节库容781.70万m3。输水发电系统采用首部式厂房开发方式,引水、尾水系统均按一洞两机布置;引水立面采用一级竖井布置。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直线距离约1482m,距高比为3.54。输水系统总长度为2044.426m,其中引水系统长度为829.694m,尾水系统长度为1214.732m。下水库高坝洲水库为已建工程,总库容48900万m3。
2.2招标范围
本次监测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期水质监测、初期蓄水及运行初期水质监测、环境噪声、环境空气、土壤环境、生态环境调查、电磁环境、人群健康等项目的监测及相关报告的编制,配合工程阶段、竣工验收有关环境保护事务及资料整编。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束(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期间的全过程监测服务工作。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服务期限可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调整。本电站计划2029年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资质范围应涵盖水质、噪声、空气、土壤、电磁等项目的监测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若合同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具体工作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相关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6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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