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经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0

(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经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华电内蒙古能源有有限公司办公楼B座605

2.2 项目规模: 经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硬件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1201

经济运营中心建设硬件项目

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本项目平台系统设备、用户授权、实施及驻场服务;设备正常上线运行,并满足技术规范中提出的功能及技术要求,所涉及的相关功能设计、产品部署、数据准备及迁移、系统集成、系统测试和培训等相关服务;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本项目经济运营中心配套KVM坐席管理、音视频、远程会议(内部专线视频会议及互联网腾讯会议)、大屏显示系统、等硬件设施;提供满足技术规范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济运营中心建设硬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两项电子信息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对应项目发票等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联系方式、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0 07:27到2024-02-27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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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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