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A-DX-2024-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党校学员外出学习汽车接送服务采购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党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团公司党校学员外出学习汽车接送服务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包件1 | 集团公司党校学员外出学习汽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 集团公司党校学员外出学习汽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 台班 | 260 | 党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止 |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党校学员外出学习汽车接送服务采购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提供公司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有效的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明确车型、车牌、车辆年检合格时间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自有车辆的保养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或2022 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必须提供强制险、乘客险等商业险(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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