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9/19-CL-0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4-2025年度柴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9-CL-01601 | 2024-2025年度柴油采购 | 2024-2025年度机组点火、机车加油用柴油采购,包括0号柴油600吨、负35号柴油200吨,含供货、运输、卸货等工作。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货物来源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1 10:40到2024-02-2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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