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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2-21

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范围位于江东新区北部,西起芙蓉河东侧至林海二路合信和渔业段,北起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范围,计划范围区域约长度2.1公里范围的滨海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体公共环境整治、市政道路工程、公共慢行步道工程、公共服务建筑建设工程(包含配套景观区域)、公共配套工程、标识系统、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包含林海二横路、振海三横路、林海四横路、振海西路、林海五横路的新建与更新;公共慢行步道工程包含慢行步道铺装工程、步道放大节点工程;公共服务建筑建设工程包含游客服务中心、滨海科普馆、海风公社、滨海图书馆、滨海文创中心、市民健身活动中心、智慧便民服务站。公共配套工程包含便民服务市集、林下全民健身场地、公共停车场。

2.3项目地点:位于海口江东新区北部西起芙蓉河东侧至林海二路合信和渔业段,北起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范围。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为:451413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如为退休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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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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