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40032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4年2月22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
2、 项目概况:
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人民路、观辅路交汇处东北侧,锦绣科学园旁。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9,118?O,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规定容积率5.5,规定计容积率面积160,100?O,其中研发用房112,000?O,配套办公30,900?O,宿舍12,900?O,商业2,000?O,物业用房300?O,公交首末站2,000?O,建筑高度≤150m,绿化覆盖率≥30%,总建筑面积约222,850平方米。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0个月,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22,244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工作进展如下:
(1)2023年10月,确定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2)2023年11月,取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施工许可证;
(3)2024年1月30日,本项目计划开工建设。
项目已完成《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工作,预计2025年5月30日全容量并网投产。
3、 招标范围(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的所有内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公司实体或其授权代理投标的分公司;(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明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须具有不少于一项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案例。本招标项目有效业绩(实施案例)的时间认定以审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下同)。(证明文件: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工作内容等评审要素,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方需满足5.2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11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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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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