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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3
公告
北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J02E)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北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J02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北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北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偷税漏税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厂商(京东方与湖山)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内容及盖章页等)。

(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中车集团及下属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原厂商(京东方与湖山)出具的服务承诺函(原厂服务承诺文件)。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主要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和原厂服务承诺文件,且发出授权的制造商不得与被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28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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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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