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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滨江文化园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3

海口江东新区滨江文化园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滨江文化园配套工程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3]2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口江东新区滨江文化园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南侧,琼山大道东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公共卫生间2座共计80m2;大门、门卫及管理用房1座共计40.34m2;生态停车位91个约1419.6m2;车行道兼消防通道约6095m2,铺装面积约13685m2,绿化面积约13558m2:悬臂式挡土墙及栏杆527m,绿篱围挡约395m以及其余配套水电等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环境提升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并预留82公庙及42间宗祠的士地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重建。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____缺陷责任期:____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2527370.24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应用BIM技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实施资质或资格以及实施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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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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