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Ⅵ标段)
(1)标段编号:GTZX-24-0040/06
(2)招标范围:石油焦配料、沥青上料等劳务工作服务项目(详见分项报价表)。
2.4项目投资估算:1294.775万元。其中I标段417.60万元,II标段295.20万元,III标段128.60万元,IV标段66.75万元,V标段291.225万元,VI标段95.4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自然月。
2.6项目类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IV标段、Ⅵ标段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V标段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Ⅰ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
Ⅱ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200万元;
Ⅲ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100万元;
Ⅳ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万元;
Ⅴ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
Ⅵ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万元。
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资金往来证明(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等业务实际发生的佐证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显示的结算金额累计;
3.4Ⅴ标段:投入本项目须配置至少8台自卸车、5台普通倒运车(不要求提供所有权属证明材料,但拟投入车辆均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车辆运力证明)。须配置至少5台装载机械设备(不要求提供所有权属证明材料,但拟投入机械设备均需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保险单,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6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17时至2024年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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