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2024年污泥公司生产物料倒运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0441,招标人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公司)厂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距离沈阳市中心35km。污泥公司采用好氧生物干化技术处理沈阳市各污水厂的含水率80%的污泥。将含水率约80%的污泥与含水率约20%的秸秆、稻壳、玉米芯、绿废以及木块,含水率约40%的返混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进入反应槽内,通过约22天的静动态好氧生物干化反应,得到含水率40%-50%的出料。污泥原泥日处理量约700吨,年污泥原泥处理量约25.55万吨。
2.1.2 招标范围:负责招标人的厂内及周边运送污泥、生产原材料、产物等工作,并按招标人需求进行物料配送、混合、运输、倒运等工作,及时组织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保证招标人能够稳定安全生产。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输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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