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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215MW户用光伏项目(二期65MW)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28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215MW户用光伏项目(二期65MW)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3-17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215MW户用光伏项目(二期65MW)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设65MW光伏,进行监理服务项目 。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抚松县10MW,敦化市20MW,靖宇县10MW,榆树市25MW。
2.3 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到屋顶加固、土建、电气、调试至工程项目竣工,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电缆敷设施工、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绿色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监理资料整理移交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配合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创优及竣工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理。
2.4 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全过程监理服务期10个月,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户用光伏难点,工期存在延长风险,发生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满足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建设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2)专业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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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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