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桩基施工招标
2024-02-28

(招标编号:CHDTDZ011/21-SG-002)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桩基施工招标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厂址北侧为长江路、东侧为金星路。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进场开工时间暂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主),合同总工期5个月(暂定),桩基具体区域完工时间满足工程需要,具体工期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如开工时间延后,各节点工期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1/21-SG-00201

桩基施工标段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厂区内所有桩基(不包括试桩、铁路专用线桩基、桩基检测、第三方土建检测试验等),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注意:地基处理范围、方案未确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工程量超过40000 的桩基项目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该项目合同包含封面、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签字盖章页等的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质量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8 12:20到2024-03-06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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