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物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东院区物业服务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物业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2.3 磋商范围: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物业服务需提供:电梯司乘人员、物流配送人员及后勤维修人员,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4 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续签一年,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截图,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8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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