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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106F0JL202400003】 青龙湖再生水厂(丰台)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3-01
106F0JL202400003
【工程编号:106F0JL202400003】 青龙湖再生水厂(丰台)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青龙湖再生水厂(丰台)扩建工程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丰台发改(审)〔2023〕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位于丰台区王佐镇,东临规划山湖路,南侧为规划青龙湖一号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2.09公顷,建筑规模约6568.74平方米,污水日均处理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回用高日水量为2.0万立方米/日。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5604.28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4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土建部分、工艺部分、厂区工程等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 / 年内具有已完成的 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至2024年01月31日)已竣工的概算(估算)投资额12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信誉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3-2 9:00:00 至 2024-3-7 9: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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