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沈阳市法库1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3-03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沈阳市法库1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拟利用法库县慈恩寺乡、卧牛石乡、登仕堡乡、四家子乡、大孤家子镇、双台子乡等六个乡镇38个自然村(暂估)农户的宅基地总计14万㎡(暂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1.02754MWp。
2.2 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华能沈阳市法库1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规划装机直流侧容量11.02754MWp,完成本工程的整体工程设备物资供货、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沟通协调等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标方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负责建设土地资源确认并配合发包方获取当地电力部门接入系统批复接入手续,推进项目及时开工。②投标方负责电站建设相关的全部物资采购、运输、管理,建筑安装工程、试运行直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投标方负责电网接入系统和用户接入系统的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检测、试运行;并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及为完成并网验收的全部工作。③投标方负责电站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包括送出线路建设、电杆移位(遮挡组件)、围墙移位带来的拆除和恢复、青苗补偿、树木砍伐或移栽、土地平整、进站道路修建、防水排洪、施工场地协调、垃圾清运等工作;投标方负责与当地村民及村委等关联方沟通协调工作以及自施工起至竣工移交期间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的沟通协调。④投标方负责提供设备运行、维护手册,负责对招标人进行培训,使招标人能够具备独立运维光伏电站的能力;投标方负责将监管控制系统的数据及远程控制接入华能辽宁清洁能源公司集控中心及华能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平台(华能云平台);⑤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要求进行施工准备;投标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检验、检查、监检、专项监督检查及环保、水保、安全、节能、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网络安全所涉及的的报告编制、评审、检测、监理、验收;投标方负责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足额投保;⑥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地方行政部门、国家电网要求为合法合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手续办理工作,使本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地方行政部门、国家电网达标验收的要求;⑦投标方负责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投标方负责按华能要求对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控制和管理,招标方按照国家、行业、华能集团、政府行政机构、国家电网相关法律、制度、标准、规范、导则、典型设计对投标方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和考核,投标方须无条件执行。⑧投标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导致等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其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内凡是由投标方负责的事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手续办理、物资采购、施工和服务,即便在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按照国家、行业、华能集团、政府行政机构、国家电网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开展的工作,则需纳入投标方的负责范围。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为5月1日至7月30日,共计90天。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11MWp容量并网发电的进度计划,里程碑节点考核按第五章工期要求进行。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有1个容量不小于10MW的已完工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签订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业,完工业绩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证、安考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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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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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