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新组团市政便道灾后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安新组团市政便道灾后重建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行审投字[2023]43号、安行审投字[2023]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育才路(依丽兰迎宾大道-明珠湾小区北门)两侧;雁翎路(依丽兰迎宾大道-梅园路) 两侧;永安大街(滨河路-西关街)两侧;建设大街(旅游路-正义路)两侧;崇文大街( 育才路-雁翎路)西侧;环城路(东大街-环城西路)北侧;西关街(依丽兰迎宾大道-永安大街)两侧人行步道一定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和改造升级,从而打造建设无障碍城市、完成城市便道形象更新和完善儿童友好城市功能。人行步道铺装工程(含盲道和缘石坡道工程),共计约13.6公顷;轮椅坡道工程,共计约0.4公顷;绿化工程共计约1.6公顷;公交车站点候车亭52个;交通语音提示器72个;公益广告栏121个,公益景观小品1个;儿童座椅127个,儿童互动小品24个;其他还包含交通工程、附属工程、景观小品、海绵城市、景观电气等工程。
2.3建筑安装工程费6545.62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5招标范围:雄安新区安新组团市政便道灾后重建项目监理服务。主要包括: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 。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 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 国” 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 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7)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 月 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9时2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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