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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园区信息化施工采购项目
2020-04-0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园区信息化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TX-2020-TT0077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园区信息化施工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淮安铁塔园区信息化施工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260080元(含税)

1.4项目性质:施工

1.5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6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7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6008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独立法人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应答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有效的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类似业绩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3 一般纳税人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4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5控股、管理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

2.6不得存在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破产;

(2)被取消或暂停应答资格;

(3)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

(4)至应答截止日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述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定);

(5)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有根本违约行为(以仲裁文书、生效判决等国家权力机关文书为依据)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过因合同原因作为被告方或发生过被资产冻结的。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应答或者中选资格。

2.7企业信誉

应答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以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期间通过登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查询记录为准,应答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

2.8其他要求

满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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