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岘塬镇姫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永靖县岘塬镇姫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已由永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靖县岘塬镇姫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农发〔2024〕78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靖县岘塬镇姫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新建标准化经济林果基地总占地面积260亩,经济林栽植用地156.19亩,其中:计划苹果种植示范区46.67亩、桃树种植示范区45.47亩、樱桃种植示范区49.01亩、柿树种植示范区15.04亩,共栽植各类树种5710株;其余103.81亩用于预留其他用地。选择苗木规格:三年生大苗,地径d≥3cm以上,株高H≥1.7m,冠幅P≥1.3m,土球直径D≥35cm。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岘塬镇姬川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1项(含上水管线497m、检修阀井(含水表)1座、1500m³蓄水池,0.4Kv地埋电缆500m、砂石过滤器1台、单级离心泵1台、施肥灌1个等);灌区管网工程1项(干管1799m、支管2295m、检修阀井39座、排水井26座,DN110PE管1799m、DN63PE管2295m、DN32PE管22840m、小管稳压器及闸阀、球阀等);经济林苗木工程1项(含挖鱼鳞坑、土壤改良、运苗、苹果苗1680株、桃苗1667株、樱桃苗1852株、柿树苗511株及2年管护等);田间道路工程1项(含生产步道819m、生产路1310m、机耕路4362m、生产平台850m²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内所有建安工程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 工期:38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2024年6月1日
2.6项目概算总投资:597.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为市政工程专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7 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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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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