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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4-03-14
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食材采购项目

2.服务方式:食品原材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

3.采购项目编号:05-12-04F-2024-D-E04507

4.配送期限: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

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供应商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合同有限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

7.采购需求:确定1家食品原料配送公司

8.配送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凤新东路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

9.配送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水果类、粮油干货类和其他类等。

10.报价要求:

10.1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10.2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相关配套设施、运输费、仓储费、检测费用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2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分包给小微企业(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6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4.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1.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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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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